「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」及公告各1份,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12日止,請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所需資料1式15份(含電子檔光碟1份),於上班時間(08:30~17:30)親送或寄送至32095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(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創影視科),並於封面註明「申請影視製作補助」。
本案相關申請訊息可至本局網站(http://culture.tycg.gov.tw/)業務資訊-法規資訊-本局行政規則分類項下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