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語文發展中心】104-02 英文會考考前提醒
發佈日期 :
2016-05-16
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英文會考考試規則說明
(一)一人僅能報名一場次,並依線上公告前往試場進行測驗,未線上報名者不得入場考試。
(二)各場次應試者可按此處查詢。修讀大一大二英文課程、英文增能課程、更改過場次者不在此表。
(三)應試者須攜帶學生證備查。入場後請請將學生證置於桌面,並將學號登入系統後,靜待監考人員查驗。未帶學生證入場者,如能提供可資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(如:身分證或駕駛執照等有照片之證件)經監試人員核對無誤後,始准予應試。
(四)應試者須準時應試,考試開始5分鐘後不再接受入場,遲到者不得要求延長考試時間且不得申請補考。
(五)應試者進考場後,請務必將手機關機,並將手機連同隨身包物放置於監試人員指示處。有作弊行為者,一經查出,將取消該次會考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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