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華語系】國立臺東大學第17屆砂城文學獎-歡迎踴躍投稿,截止日至4月15日止
發佈日期 :
2016-03-07
國立臺東大學第十七屆砂城文學獎徵文辦法
一、宗旨
砂城文學獎旨在透過文學創作,展現本校學生創作熱情,深化校園人文精神,延續東大人的文學傳統。
二、徵文對象:臺東大學全校學生(含研究生)。
三、文類
新詩:30行以內。
散文:1500字至3000字。
小說:3000字至8000字。
古典詩詞:小令詞(51字以下)、五絕、七絕(依詩詞格律)
(每人每類限投一件)
四、獎勵
第一名:新台幣一千五百元。
第二名:新台幣一千兩百元。
第三名:新台幣一千元。
古典詩詞各取前三名,第一名獎金:五百元、第二名:三百元、第三名:兩百元。
每類錄取三名,頒贈獎狀及獎金,另錄取組佳作若干,並贈予獎狀。
獎金視參賽作品多寡及水準,得由評審委員斟酌調整。
五、收件:自民國105年3月14日起,至4月15日止。
六、評選:邀請作家及學者擔任評審。
七、揭曉:得獎名單預定民國105年5月下旬揭曉,並公開頒獎。
八、應徵注意事項
(一) 請逕於華語系網頁http://dcll.nttu.edu.tw/bin/home.ph或臉書華語系粉絲團https://goo.gl/Dp7uXe、掃描QR code下載報名表。
(二)請將作品電子檔,連同報名表寄至 10214140@gm.nttu.edu.tw, E-mail主旨請註明「砂城文學獎徵文.文類.姓名」。
(三) 稿件請以word排版、A4橫書、12級新細明體繕打。檔名為「文類.作品名稱」,並請勿註記姓名或任何記號。
(四)主辦單位收到作品後,將迅速回覆,若於一週後仍未收到確認訊息,請向主辦單位查詢。
(五)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(含網路)公開發表。
(六)凡抄襲、冒名者,經檢舉屬實,將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狀。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(七)應徵稿件概不退稿。
(八)得獎作品著作權為作者所有,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、保存及轉載,不另付稿酬。
主辦單位: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系學會 聯絡人:陳宥妤 0937317770
*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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