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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文學院】本校「104年度獎勵學術研究活動作業」自即日起至3/31止受理申請!

發佈日期 : 2015-03-03
一、有關獎助範圍:
(一)從事學術專題研究:各類計畫核定年度以103年度為獎勵基準。
(二)學術性論文期刊或專書發表:論文期刊或專書刊登年度以103年度為獎勵基準。
(三)出席國外及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、展演(展覽)活動:出席年度以103年度為獎勵基準。申請本項目應確實檢附相關單據【如為交通費,須附機票(或電子機票)、登機證及代收轉付收據(或其他購票證明),以上單據均須備齊】。
(四)展演(展覽)活動:以103年度受邀參與為獎勵基準。
 
 
※欲申請之師長請於3/31(星期二)前填妥申請表向系所承辦人提出申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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